政工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材料要求
一、職稱評審材料的準備和順序要求
1、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》一式3份;
2、個人述職報告5份;
3、《個人述職評議情況表》;
4、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論文代表作原件1份,復印件2份
加封面(見附件1);
5、任現職以來公開發表的專著、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;
6、任現職以來獲得的獎勵證書、榮譽證書復印件(加蓋單位公章);
7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級職稱評審綜合材料一式5份(見附件2)。
各材料按上述目錄順序裝訂成冊,并附“×××同志職稱評審材料”封面。
二、整理送審材料應注意事項
1、所有材料、表格的填寫均要求字跡工整、清楚。
2、所有送審材料應統一裝入檔案袋內,在檔案袋正面應寫明申報人姓名,單位及申報何系列、何職稱、何學科,并列出申報材料目錄,檔案袋底端封口處應醒目地寫上申報人所在單位名稱。
3、所有評審材料中除兩份《職稱評審表》不裝訂外,其他材料均按此要求裝訂成冊。